各管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70号文《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要求,市科委完成《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实施细则》修订,日前新《细则》已由市科委和市财政局联合发文。新《细则》加强对各单位共享服务的管理要求,并就技术服务水平和服务成效进行综合评价考核。
2017年共享平台采用“补贴申报+综合评价考核”的方式,申请大仪补贴的单位需上报2016年评价考核材料(注:年初已上报的单位不用再报)。
参加评价考核请填写:(1)“综合评价考核表”(附件一)及相关材料;(2)“支撑企业创新发展典型案例”(附件二)。
欢迎就《考核奖励管理办法》提出建议。
谢谢大家!
联系人:毛逢春、周晨光、刘萌萌
电 话:23314806、23113051
市科委大型仪器管理办公室
201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