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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天津市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细则》相关问答
发布时间:2017-12-25 10:33:09

1.《天津市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实施细则》的背景是什么?

市科委开展大型仪器共享工作其背景是《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提出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尤其是大型仪器的开放。2013年8月结合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市科委制定《天津市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实施细则(试行)》,建设“天津市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平台”,全面提升大型仪器资源的开放数量和使用效率,对支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质量控制,实现企业的创新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2015年国务院发布70号文《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科技部发布《关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仪器向社会开放相关规范》,对科技基础设施与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及网络平台提出具体规范和要求。为此2016年对原《细则》进行修订,完成《天津市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实施细则》(津科财[2016]154号)。


2.《天津市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实施细则》目标任务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科技部精神,加强科技供给,增强大型科学仪器对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撑能力,同时建立目标导向、绩效管理、开放共享的大型仪器运行机制,同时增强针对自贸区、自创区的科技服务。


3.天津市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实施细则》提供哪方面优惠政策?

共享平台对大型仪器资源单位进行认定管理,经过认定的服务机构可享受我市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财政资金补贴。


4. 大型仪器资源单位认定范围有哪些?

认定范围为本市拥有50万元及以上大型科学仪器并对外提供服务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专业研发平台,以及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注册,拥有50万元以上大型科学仪器提供对外服务的企业或机构。


5.天津市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实施细则》对认定的服务机构有哪些要求?

1)要求制定本单位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制度,包括信息报送、内容审核与发布、在线服务、统计与上报、资金使用等管理措施,明确科研仪器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管理要求。

2)要求配备有专职人员在网上发布大型科学仪器技术和工作信息,提供在线咨询服务、受理服务申请、记录运行和服务过程、对用户评价提供反馈,并按要求报送统计报表、提供服务成效报告。

此外服务机构应积极参与共享平台建设,对平台的政策制定、管理方式、运行模式等及时沟通反馈,提出建议和意见。


6. 大型仪器服务补贴的范围是什么?

经认定的服务机构使用本单位入网大型科学仪器,面向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企业在技术研发、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质量控制、标准制定等科技活动中提供的科学试验、分析测试、检验检测等服务。面向本市自主创新示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注册企业提供的服务也在补贴范围。


7. 大型仪器服务补贴只针对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对其它形式的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有什么政策支持?

新《细则》增加了对资源单位共享服务的综合评价考核,考核大型科学仪器设施使用效率、共享服务管理、共享服务成效、科技研发能力、服务队伍与能力、信息公开、参与京津冀协同服务等情况,同时制定评价考核管理办法,对考核优秀的资源单位实施奖励措施。


8. 企业如何获取大型科学仪器服务信息?

登录“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平台”“天津科服网”(网址www.tten.cn),经认定的服务机构和大型科学仪器信息均在网站发布。进入网站后可按单位名称、仪器名称、服务领域、产品名称、检测项目等关键字进行多角度分类检索,查找所需大型仪器。


9. 企业可获取哪些信息?

1)科研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单位名称/介绍/联系方式、服务技术领域、科技研发、服务成效及典型案例等。

2)大型科学仪器信息,包括:仪器名称/国别/品牌/型号、服务领域、主要功能(检测项目)、应用范围、收费标准,以及与仪器相关的科研及应用开发情况。

3)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信息,包括:专业领域、熟悉的仪器/分析技术/分析方法、技术开发及提供培训等情况。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共享大学和科研院所大型科学仪器的同时,可分享到高水平科技人才的智力支撑。

4)共享平台服务机构开展各类科技活动的信息。


10、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平台可为企业提供哪些服务?

共享平台为企业提供在技术研发、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质量控制、标准制定等科技活动中所需的大型科学仪器,完成相关科学试验、分析测试、检验检测等技术服务。

共享平台可根据企业需求,组织分析测试专业人员和技术专家建立服务团队,为企业提供技术开发、技术升级、产品升级、质量保证、标准制定、人才培养、实验室规划、实验室认证等延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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